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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阿·爱迪生VS哈利·波特-技术、魔法大比拼——柳文扬

“任何一种技术,在不了解它的人看来都无异于魔法。”――阿瑟・克拉克

看过《哈利・波特》之后我们知道了,魔法也是一种技术,是一种似是而非的技术,它也可以通过学习和“修练”得到,也有类似的学校和教科书(甚至“教辅”)。想当年,美猴王孙悟空驾着小木筏漂洋过海,就是为了到一所魔法学校――菩提老祖的私立大学去学习这种技术。
而有了阿瑟・克拉克的那条“定律”,我们就很难对一个不了解技术和魔法的人解释,这两样东西分别是什么。比如说电灯吧,你认为它是技术的产物,可解放前一位进城抢大户的农民就会觉得它是魔法。那位农民朋友把有钱人家的灯泡连着电线砍下来,带回家,用细绳挂在房梁上,骂道:“TMD,一到这儿你就不亮了!”
你会说,电灯之所以是技术产物,因为我们可以对不懂的人,详细而清晰地阐述它的运作原理和各种细节,而魔法多半是模糊不可解释的。
不尽然。我摘录一本13世纪的书中的某些秘方,这本书叫做《大阿尔倍的奇异秘方》,在当时应该算作技术著作吧。但是我们要知道,中世纪,人们是把魔法当作实打实的技术的――虽然它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老鼠屎掺上蜂蜜,涂在身上脱毛的部位,来回摩擦,就可使毛发重生。”
“对年华已逝还希望保持青春美丽的女人,郑重推荐使用这种小壁虎屎。因为它可以消除皱纹,净白皮肤,使女人的气色鲜艳动人。
“用小壁虎屎、乌贼骨、白葡萄酒垢、鹿角粉、白珊瑚粉、面粉,每种材料同样分量,放在臼里磨碎,经过精细筛选后,再把所有材料放在以数量相等的巴旦杏、果园鼻涕虫和毒鱼草花蒸馏过的水里,浸泡一个夜晚。然后加入等量的白蜜,再把所有材料放入臼里磨碎。把这个混合物小心储存在干净的银缸或玻璃缸内,需要时就用它擦脸、双手、乳房、脖子。不久后会发现这份秘方灵验有效。”(我想,当时的贵妇们身上可能都弥漫着小壁虎屎和鼻涕虫的味道。)
你说,这样的药方,只论述了配制方法,而没有说明原理,所以还不能算作典型的“技术”。也就是说,它们没有在一个公认的理论基础上自圆其说。
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一则说:战阵上中了敌人火枪铅弹的人,要用刀把弹丸或铅砂剜出来,极其痛苦。有位将军建议,用水银灌入伤口,水银能溶解金属,等到铅弹溶解后,再随水银一起流出体外,不是就好了吗?原理讲得头头是道,很有可信度。我相信当时不少人这样做了――当然也死了。
现在的魔法爱好者们,不再像中世纪的人那样相信魔法的力量了。他们只是出于一种对神秘事物的审美式需求而单纯地欣赏对魔法的描述。《哈利・波特》、《指环王》……我都看得津津有味。如果有人问我:“你相信叫一声‘up’,扫帚就会自动飞到你手上,然后驼着你去参加‘魁迪奇’飞天橄榄球赛吗?”我当然不信。不信为什么像傻子似的边看边露出崇拜的微笑呢?
我的回答是:人有一种倾向,即在清楚地知道受骗的时候还可以欣赏这种骗术。对电影、对魔术,我们都是这样欣赏的。如果人没有这种倾向的话,乔治・卢卡斯和大卫・科波菲尔早就以诈骗罪入狱了。而且,从反面来说,只有“不相信”的人才能够健康地欣赏这些魔法。心眼儿太实,看了《黑客帝国》就去练习躲子弹的人,大概不适于看电影。而看过锯解活人的魔术后,回家依样拿表弟开锯的人,应该关进疯人院。

闲话说完,这次我们是要讨论“技术”和“魔法”的对比。既然对一个地球文化的陌生人来说,技术和魔法是很难区分的,我们就假定某一天,一位白痴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他不疯,只是比较傻。他的理解力很强,但一点现代文化知识都没有,是个智商正常,而受教育水平停留在中世纪的人(这样的人地球上几乎没有,通常情况是相反的)。
这个人看到路上跑的、天上飞的、桌上摆的,都大惊小怪,认为自己掉进了一个疯狂的魔法世界。我们要向他说明,这些东西都是多年来人类借助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发明出来的。他会信吗?
他会拿现代技术的成果和自己心目中的“技术”――魔法相比较。而魔法在他的时代,在他的心中,是绝对真实的。
看见飞机,他就想起了扫帚。扫帚是女巫的私人公务直升机。不仅扫帚,像叉子这种工具也是一样。我们看看它是怎么用的:首先,巫师配制油膏,其中混有鸡冠鸟和蝙蝠的血、铜屑、烟灰。一名女巫在一只小锅子里磨药,放在用马鞭草点燃的火堆上煮。其余的女巫跨上扫帚把、叉子柄或山羊背。油膏配好,就涂在扫帚和叉子上,念一段可怕的祈祷词。一名女巫向空中举起一盘子骨头,另一名女巫数念珠,念珠是若干只铃铛、两颗骰子、一个胚胎的头颅编成的。然后她们就飞了起来,赶赴巫魔会去了。
这样看来,叉子或扫把能飞起来,是由于神秘油膏和向魔鬼祈祷的作用。这里没什么空气动力学,也没提到反引力。铜屑、烟灰、鸟血,好象都没有抵消地心引力的作用。至于“胚胎的头颅”,大概是教士们为了使巫师显得更邪恶而编造出来的鬼话。这里唯一起决定作用的神秘因素,是“一段可怕的祈祷词”。也就是说,是魔鬼使她们飞起来的。
古代中国人也相信人可以通过某种魔法飞行。列御寇就曾经乘风而行。但他传授经验时说:作为一个可以飞行的人,我很有压力感……哦不,他是说:要想飞起来,首先必须做到在心里绝对抛弃是与非、利与害、人与我的种种差别,然后就可以与天地成为一体,想咋着就能咋着了,何况是飞一飞咧?如果这不是一种哲学上的譬喻,那么也是绝对的魔法。完全忘记是非利害人我,也就是变成大白痴了――庄子称这种通过哲学修养自觉地、人为地造成的白痴为“至人”,不是人人都可以练成的。当然,我承认这是一种超然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至人也很伟大,你骂他白痴他也不急。可我们现在的讨论是停留在大众化的、技术层面上的。在这个基础上看,列子御风而行也是神秘的魔法。
飞机就不一样了。我们可以给那位白痴讲述飞机怎么飞行:燃油在发动机内燃烧产生动力,螺旋桨搅动空气,或者喷气发动机抛出燃烧气体,反作用力推动飞机向前运动。而机翼的横截面使得上下空气流动速度不一,产生压力差,于是把整个飞机抬了起来。这里涉及到几门比较专业的知识,但是只要时间允许,总可以说清楚。如果他不信,我们还可以手把手地教他制作一个航模,让他亲眼看见飞机是咋飞的。
这就是说,技术一点也不神秘,它可以摆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讲得明明白白。也可以通过重复的实验来验证,这种实验,不论是中国人做,还是非洲人做,结果都一样。
反之,魔法的原理中总有一两处是神秘的,不可知的,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学习的。而魔法不能够通过重复的实验来证明,在实验中,如果理想的结果没出现,那么就是做实验者不对头。“心不诚”。
我的小外甥已经上小学了,受过一点现代科学教育,是个有文化的人了。但这位文化人儿现在还很喜欢哈利・波特、齐天大圣孙悟空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里面的小狐仙。原因是他们的魔法都很酷。那么,在飞机和扫帚这个例子中,技术与魔法孰优孰劣呢?
首先,扫帚确实比飞机方便。从壁橱里拿出来,骑在胯下,打开窗户,念几句祈祷词,咻地一声就出去了。而坐飞机呢?先要买票(还要费心选择折扣大的航空公司和售票点),然后坐车去机场,排队办手续,被人从头检查到脚,候机室里坐一个小时(还得买本《国家地理》消磨时间)。上了飞机之后,又要担心遇到本・拉登的信徒。坐扫帚,降落在哪里随自己高兴。坐飞机,必须跟他们一起降落在机场!除非你自备降落伞,中途跳下去。
其次,用扫帚比坐飞机便宜多了。买一把扫帚才几块钱?一张机票又是多少钱呢?而且“拥有一把自己的扫帚”,就相当于拥有一架私人飞机呀,而破费甚少。从上小学时第一次当卫生委员到现在,我拥有过不下二十把私人扫帚,但是私人飞机连一架也没有,所以对我这种人来说,魔法就有极大的吸引力了。
还有呢,飞机的噪音和废气会污染环境,建一座机场要占很多地方。而扫帚却是真正的环保物品,使用当中顶多掉几根扫帚苗,还可以自己扫掉。停放扫帚不需要很大场地,一个墙角就够了。
难道飞机就没有优势了吗?当然是有的。第一,坐飞机比坐扫帚舒服,有靠背椅子,可以打磕睡、喝饮料、看书、跟旁边的人聊天。有时侯还发东西吃。骑扫帚却是非常不舒服的,小小一根棍,硌死人。而且不能睡觉、看书,没人聊天,就算自己带了水和吃的,又怕喝风肚子痛。
第二,飞机上有空姐,扫帚上没有。
第三,有超音速飞机,没有超音速扫帚。
第四,一架飞机可以载很多人,一把扫帚上最多骑两个人。
但是,这些优势都是可以改变的。如果有哪位巫师,打算开家扫帚客运公司的话,我可以献上几条办法让乘客们欣然改坐扫帚。
针对舒适度的问题,应该给飞行扫帚配备一些额外的装置。当然必须有沙发椅,沙发椅上罩一个比人略大的透明盖子,乘客就可以不吹风了。
针对空姐问题,巫婆们应该为每把扫帚配备一名“帚姐”,不,“帚婆”。
加强巫术训练力度,并制作气动性能好的流线形扫帚,提高飞行速度。
想多载人的话,就把很多扫帚用绳子拴在一起编队飞行。
这些办法如何?只要有女巫需要,我是会无偿把它们提供出去的。
我桌上摆着一台微机,通过电话线与互联网相连。打开任意一个门户网站,利用搜索引擎就可以找到你想找的东西。
白痴朋友想起了《白雪公主》。
“魔镜!告诉鹅,史价上最妹的任儿史谁呀?”
“史泥呀伙计!”
魔镜跟我的联网电脑一样,充当着私人万能顾问的角色。只是魔镜的搜索功能更为犀利(不能说“强大”),它不但可以在一瞬间从世界上几亿人里面搜出符合条件的那个,而且知道她住在哪里,和谁在一起……网上搜索引擎呢,它只能提供“N条结果”供你选择。魔镜如果不打碎,可能不会出什么毛病。可我的电脑在上网的时候老爱染病毒,或者死机。实际上,来参观我书房的人对我的键盘都有很深印象,一致认为非常酷。常用的键雪白发亮,不怎么用的则蒙满灰尘。而最亮的三个键是Ctrl、Alt和Del。
魔镜的缺点是,它所胜任的搜索范围不太广,似乎只能寻找“最妹的任儿”。
互联网的缺点是,它到现在还不是很人性化,需要一定的智商和耐心才可以使用。不像魔镜,傻瓜都能用。

我本想从飞机开始,一项一项地比较技术成果和魔法手段的优劣。但是那太费时间了,我们还是概括一点说吧。
詹姆斯・冈恩说过一句话:“人类最初的梦想有三个:控制自己的生存环境,控制其他人,长生不老。”那么在这三个方面,技术和魔法哪一方获得了更大的成就呢?
控制生存环境,是技术一直在努力做,而做得还不够理想的一个方面。我们把原始地带改造为农田,后来又建立了巨大的城市。做这些事的时候,人类没有利用魔法。农业、手工业与现代工业技术帮助我们完成了这些工作。但是,有很多事情是现在的技术力所不逮的。
比如地球上仍有昼夜与四季,冷热旱涝不均。天气变化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某些地方人口膨胀,居住困难。遥远的距离无法克服,即便坐飞机,从北京到纽约也要很长时间。等等等等。
利用技术或魔法解决这些问题,分别会使用什么手段呢?
在夜间照明、冬季取暖、抗旱抗涝这些方面,技术派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和人力去试图获得进展。有的国家正在研究将“人造小太阳”送上地球轨道的方法,它可以像月亮一样反射太阳光,照亮或者温暖一片地方。人工降雨或人工消除积雨云,现在也不是空话了。为了合理利用土地面积,少受或不受天气、昼夜、地区时差的影响,科幻作家阿西莫夫建议城市向地下发展。某些国家,如日本,正在尝试建造海上城市,容纳膨胀的人口。这些技术的共同缺点是成本较高。
魔法派可以利用咒语让太阳停留在某处。要改变天气,我们中国的张天师,善于烧符下令:“风伯雨师各安其位,急急如律令!”或者,在龙王庙里贡献一些童男童女,就能够下雨。我原来不知道“如律令”是什么意思(大概不是“如梦令”),后来看到张岱《夜航船》里说:“律令,雷边捷鬼,行最疾。”原来律令是一种小鬼,归雷神管,跑动最快。急急如律令的意思是说,接到我命令的各个神,都要向这位小鬼同志学习,跑快一点。至于人口问题,魔法师们从来没有遇到过。大概是因为魔法兴盛的时候,地球人口还很少吧。那时候老打仗,还经常发生点黑死病蔓延什么的,不用计划生育。
克服遥远的距离,利用技术,只能尽量把飞机造得快一点。数倍音速的客机正在研制当中,地下行驶的音速列车也将在不久的未来出现了。如果还嫌不够快,“瞬间传输物质”的技术目前已经有那么点苗头。到时候把人塞进小箱箱里,电光一闪,人就噗嚓一声没影了,而在一万公里之外的一个箱箱里,同一个人又咣叽一下出现了。这些技术,成本也很高,并且要取决于科学家的头脑有多聪明。
利用魔法则方便许多。我们有“缩地法”,听上去像科幻小说里面的“空间折叠”。还有所谓五行遁术。古代人相信世界是由几种基本元素组成的,中国人认为这几种元素是金、木、水、火、土五行,相应的就有五种“遁术”。《封神演义》里面经常出现某某“驾土遁走了”的描述,或者是“按下遁光”,这像一种飞行魔法,但我认为是“瞬间传输魔法”。世界上到处有“五行”,借助某种元素的魔力,从有这种元素的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这就是遁术。需要勤学苦练才能掌握。其难度……比我学滑冰要难一百倍。中国人喜欢遁术这种魔法,到现在,一个人在宴席上为了逃酒,借口上厕所跑掉,还会被人说是“驾尿遁走了”!
总结一下对阵双方,我们会发现:技术派从古至今的行为都表现得很费力,很费钱,而且局限性很强,进展很慢。
另一方,即魔法派,不费力不费钱,没有局限性,但是,从来没有过实质性的成果。
在“控制其他人”这方面,听起来魔法要比技术更行。因为人要控制人,广义的“技术派”所利用的手段,无非是暴力、经济、法律、教育、伦理等等。人是不喜欢被控制的,总要找空子钻。魔法师想控制别人,很简单地下点药,念几句咒语就可以了。《西游记》里面唐僧最讨厌的地方,就是给人家戴上个前重后轻、左宽右窄的箍箍,念咒玩。另外,历史上唯一取得过真实成果的人控制人的魔法,是爱情。请注意,我把爱情算做一种魔法,因为它说不清,道不明,糊哩吧涂起作用,成本极低效果好,而且不同的实验者会得出不同的结果,是典型的非技术类力量。
追求长生不老,技术派的比分就要落后了。首先,他们就不太相信人可以通过技术上的努力赢得永久的生命。因为生命是这样一种东西,它的整体是强大坚韧的,而个体却是脆弱的,它必然有始有终。科学家一直在寻找控制人寿命长短的最终因素。它可能隐藏在我们的基因里,改变这部分基因,就能大大延长人的寿命,甚至增长到一千多岁――但还不是永生。
詹姆斯・冈恩的小说《长生不老》中说,衰老和死亡就像某种疾病一样,是可以避免的。主人公是个罕见的变异体,他对衰老和死亡有“抵抗力”。他的血液也是使人永生的良药――但必须不断定时输血。这样一来,他就成为一个可悲的猎物。后来,一位医生发现可以凭借意志力抵抗衰老。这已经进入魔法的领域了。
在魔法世界里,长生不老是很轻而易举的。西王母的一点点药就能让嫦娥永葆青春,“碧海青天夜夜心”。
在早期神话里,好像只有神才能天然地永生,人是没份的。除非得到神的授权。授权方式之一就是赐药。古代巴比伦史诗《吉尔伽美什》中就描写了古人追求永生的渴望与行动。主人公向神求药,不得,然后从海底找到了能使人恢复青春的植物,却被一条蛇偷吃了。这跟嫦娥窃取丈夫的丹药有相似之处,让人疑心苏美尔文明和中华文明是否曾经有过交流。
另一种方式就是人、神通婚。通婚后生下来的是一种半神半人的物体,可以长生不老。像希腊神话里的大力神赫拉克勒斯,就是宙斯在人间的私生子。
宗教中虽然有些神秘成份,但是成熟的宗教好像都不主张追求肉体的长生。在圣经里,除了上帝和天使们之外,没有哪位永远不死的。耶稣都不免在骷髅地受了几钉几枪。佛教也是一样,追求的是精神的觉悟和超凡,连最伟大的佛,最终也在娑罗双树下入灭了。
唯有我们中国土生的道教,比较现实,挑明了要的就是肉体永生。道教追求长生的方法非常多,有吐纳、导引、听息、守静、辟谷、服饵、内丹、外丹,乃至房中术。
魔法师不需要研究生理学,或者,他们学的是另一种生理学。如中国古代的道士们,其生理学体系是非常玄妙的,可以把一位医学博士讲晕。
葛洪烧丹求长生,因为金和玉性质持久不变,所以他认为:“服金者寿如金、服玉者寿如玉。”可是服玉多了容易得胆结石,服金多了会中毒而死,他却没有告诉消费者。他说:服用金丹得道的人,可以白日飞升,谓之天仙;吃灵芝、练气功得道的人,聚集在昆仑、峨眉等度假胜地,无忧无虑,成天打游戏,谓之地仙;吞服草木药材得道的人,先死去然后复活,谓之耶稣基督……不,原话是:“先死后蜕,谓之尸解仙。”
抱朴子葛洪,喜欢炼丹。他发现丹砂烧之成水银,积久又成丹砂,于是觉得这种东西非常神奇,可以吃(这都什么逻辑?)。其实是硫化汞加热后,其中所含的硫变成二氧化硫,游离出水银,然后水银又与硫磺化合,生成硫化汞。葛洪觉得丹砂性质神奇,黄金性质持久,把它们加在一起弄一弄,吃了就可以长生。虽然长生丹没炼出来,但是葛洪应该称为一位古代化学家。他的《抱朴子》一书,列举了二十多种天然药物、矿物质以及它们的烧炼方法。他还记载了用铁置换硫酸铜里的铜的实验。葛洪认为用药物可以人工降雨、降雪,甚至“冬起雷、夏造冰”。这些成就使他不仅仅局限于魔法派,而可以说是个技术专家了。
古代药方,可能是利用了某些物质的天然特性,比如葛洪说“服金者寿如金”,体现了一种原始的唯物论和逻辑推理。在古籍中可以看到很多好玩的药方。比如下面一条:“铜头锻灰,酒服,治便秘。”
铜头,就是蝼蛄,因为它善于挖掘硬土,喜欢“下行”;把它烧成灰,用酒吞服,蝼蛄的……灵魂,大概还跟着灰在一起,下行啊,下行啊,咦,看到那边堆了好多硬东西,于是挖呀挖,就挖通了。这真是一种天真可爱的推理。
但是,按照这种逻辑,“砂子及水泥,水冲服,治拉稀”,也就成立了。
古代术士们寻求永生的魔法,还有练气。人活着就要呼吸,他们把这个原理加强了一下,变成只要合理地呼吸就能永远活着。还有一个重要的魔法,就是“辟谷”,即不吃饭。不吃饭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不大便。“若要长生,肠中常清。如欲不死,肠中无屎。”(“欲练神功,引刀自宫!”东方不败在旁边插言道。)道士们认为没有什么“抢救无效而死”,人都是被肠中的便便毒死的。所以要辟谷,如果辟不了谷,大概应该每天三次服用泻药,把中毒的机会降至最低。
“辟谷”的另一个解释是“饿杀三尸”。古人认为,人体内有邪恶的“三尸神”,青姑、白姑和血姑,她们三位姑,是喜欢把人整死的。人不吃饭,就将她们饿死了,而人就会永远不死了――如果没有跟着一起饿死的话。这好像说的是治某些肠道寄生虫。前些年又兴过一阵“辟谷”,饿死了一些三尸和人,但是没有人因此长生不老。
在长生不老这项事业上,技术派和魔法派没有分出高下。因为现在还没有真正能永远不死的人。但是,他们各自都有一些成就。技术派们发展了现代医学,使人类的平均寿命确实延长了。魔法派不小心搞出了针灸、中医中药甚至某些化学上的知识,也有功劳。但这些成果已经算作“技术”了。

在三个方面比试过后,技术与魔法还是拥有各自的拥护者。但魔法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技术的最终目的是为所有人服务。当然,像“水变油”那样号称也要为全世界人民谋福利的“技术”,其实是另一种魔法了。
有人说,科幻小说里面有很多超越现实的东西,你把它们算作技术呢,还是魔法?我觉得不能因为“科幻”二字,就把所有这些东西都归为技术类。阿西莫夫《基地》系列中的机器人“读心术”,和变异人“骡子”的心灵操控术,可能要算是魔法。很多科幻作家为了写出更天马行空的作品,不惜使用魔法派的手段。所以在外国,科幻和魔幻是不分家的。
如果非要说出孰强孰弱的话,魔法永远可以走在科技的前面,它比科技更方便、更神奇、威力更大、更能吸引好奇和贪心的人类。而科技面对魔法,却只有一条优点:它永远是真实可靠的。
从古到今,人类生活中每一项或大或小的改进,都是凭借“技术”而不是“魔法”实现的。同意吗,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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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盒见底,用花糖纸覆盖,我是一个虚伪的小孩。

Old Post 2016-09-3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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